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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主的奇迹》读书笔记

作者:虞文彬 时间:2016/08/04

《民主的奇迹》讲述的是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中发生的故事。1787年的夏天,来自12个州(罗德岛拒绝合作,不曾出席)的55名代表在费城的独立厅经过127天的激烈讨论,拟出了一份政府组织纲领方案,代表们将这份建议书定名为“美利坚合众国宪法”。

 

美国的宪法历来被世人尤其是研究民主和政治的学者奉为经典,其对个人和政府权利的界定确保国家一直运行在合理、稳定的轨道上。纵观世界的民主国家,几乎都不可避免的走向过度福利,尤以欧洲为代表,美国却是个例外,宪法的保护不可谓作用不大。

 

独立之初的美国有13个州,严格意义上13个州都是各自独立的国家,美国只是一个国家联邦,按规定每个州每年向联邦缴纳一定的税收也可以理解为会费,但事实上很多州经常不缴纳,很多州的代表也经常不出席国会,以致国会经常不够法定人数而无法召开,联邦对州的约束远不如中国的一个协会。

 

就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国家联邦中,这么一部伟大的宪法又是如何产生的呢?以至于宪法制定的亲历者华盛顿和麦迪逊都称之为奇迹,这中间的奥秘何在?我以为妥协的精神至关重要。12个州、55名代表,这中间的沟通成本显而易见,会议期间讨论的激励程度也可想而知。为了减少制宪会议的阻力,会议仅以联邦大会的名义召集,甚至所有的代表也未把会议看作制宪会议,否则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可能不会出席,但就在这样一次甚至无名无分的会议上,12个州和55名代表不仅讨论了127天,最终还形成了一部流传后世的宪法,仅讨论127天这一项就足以让世人称叹。这是共同理想的原因吗?也许有,但55人需要有共同的理想也不是易事,妥协的精神却是显而易见的。

 

那么美国的妥协精神又来自何处呢?在全球的新大陆国家中,澳洲、加拿大、美国等英属殖民地如今都是发达国家,而墨西哥、南美这些曾经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却几无强国,为何?经过800年议会训练的英国人给美国、加拿大带去了妥协的精神。很多人可能不知道,英国是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,时间更是早的令人发指——1950年1月6日。我们甚至还未解放海南、西藏乃至浙江和四川等省的部分地区。英国公投脱离欧盟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和中国协商自由贸易协定,你可以说是利益优先,但谁又不是利益优先呢?欧盟不是以利益为优先的吗?事实上,只是英国人愿意在任何议题上和你谈判、妥协,而欧盟却不尽然。所以,这不是利益优先的问题,而是是否愿意妥协的问题。

 

美国人和英国人的妥协精神相比中国商界的“宝万之争”,高下立判。企业的参与者是为了追求共同的利益而来,不是为了打败谁而来。一宗生意如果不能将对方拉回谈判桌,两败俱伤是大概率事件,所以不做也罢。即使如万科这样中国一流的企业、王石这般中国一流的企业家、宝能这样出自中国一流的商帮,仍不愿以妥协收场,甚至连妥协的尝试都几乎不曾出现,中国的商业之路还任重道远。